“萝莉自愿被操”为什么不是事实:未成年人性侵与传播内容的识别和应对

来源:界面新闻2026-07-31 07:2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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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仅凭“自愿”两个字免责。“萝莉”不是法律概念,法律判断看的是行为发生时的实际年龄、行为方式、双方关系以及是否存在控制、胁迫、利诱、付费或传播等情形。若该称呼实际指向未成年人,成年人不能把对方主动聊天、没有明显反抗、事后继续联系或声称恋爱关系,当作当然合法的依据。

在中国大陆法律语境下,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,依法以强奸论,并从重处罚;对儿童实施其他性侵、猥亵或诱导行为,也可能触犯相关刑事规定。对方是否说过“同意”、是否主动赴约,通常都不能改变未满法定年龄这一关键事实。

“自愿”为什么不能成为未成年人性侵的免责理由

未成年人在认知能力、风险判断、经济独立和对后果的理解方面,通常尚未达到成年人水平。成年人如果利用年龄差、情感依赖、经济帮助、网络身份或照护关系取得所谓“同意”,法律不会只看聊天中是否出现了“愿意”二字,而会审查这种同意是否真实、稳定,以及行为人是否利用了未成年人的弱势处境。

  • 年龄不是外表决定的。长相成熟、使用成人化昵称、发布成熟照片,都不能替代身份证明或出生日期。
  • 恋爱关系不是免责凭证。称呼对方为女朋友、男朋友,不能自动改变未成年人身份,也不能使违法行为合法化。
  • 没有反抗不等于同意。害怕、依赖、被哄骗、被威胁、意识不清或无法反抗时,沉默和顺从都不能简单视为真实同意。
  • 事后没有报警也不等于没有犯罪。未成年人可能因为恐惧、羞耻、被控制或担心家人责备而延迟求助。

不同年龄和行为情形,法律重点有什么区别

判断未成年人性行为风险时的主要因素
情形 法律关注重点 不能直接作为免责理由的说法
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 发生性交的,依法以强奸论;其他性侵或猥亵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“她主动”“她说喜欢我”“她看起来不像未成年人”
不满十四周岁的男孩或其他性行为 可能涉及猥亵儿童、强制猥亵或其他犯罪,需结合具体行为认定 “没有发生性交就一定没事”
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需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暴力、胁迫、控制、欺骗、利诱、付费、特殊职责关系或传播等情节 “只要超过十四岁,成年人做什么都合法”
已满十八周岁但被称作“萝莉” “萝莉”本身不决定违法与否,仍要审查真实同意、胁迫、偷拍、传播、交易等问题 “外表幼小,所以当然可以控制或拍摄”

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情况,也不能简单理解为“完全合法”

对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案件,不能用一句“未成年人都没有性同意能力”概括,也不能反过来认为“超过十四岁就没有法律风险”。是否构成犯罪,要结合发生时的具体事实进行判断。

例如,成年人通过暴力、威胁、限制人身自由、灌酒或利用对方不能反抗的状态实施性行为,可能涉及强奸等犯罪;通过诱骗、持续控制、经济供养、以升学就业为条件、提供毒品或其他利益换取性行为,也可能产生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。若行为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、照护、教育、培训、医疗等特殊职责,利用这种关系实施性侵,通常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评价。

此外,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、制作或保存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材料、在群组中传播相关内容、安排线下见面、介绍有偿性行为,都可能引出独立的刑事风险。即使没有实际发生线下性行为,网络引诱、猥亵、胁迫和传播行为也不应被当作普通聊天处理。

判断案件时应先核对哪些事实

先确认行为发生时的实际年龄

应以出生日期和行为发生时间为准,而不是以报案时年龄、当前年龄或网络资料为准。对方后来已经成年,不会自动消除其未成年期间可能发生的违法事实;反过来,不能只凭“看起来很小”就替代正式年龄认定。

再区分行为性质和是否存在控制

需要明确是普通聊天、发送露骨内容、索要或传播照片、线下接触,还是发生了性交或其他猥亵行为。同时要查看是否有威胁、诱骗、金钱交易、礼物交换、酒精或药物影响、身份隐瞒、限制离开等事实。法律责任往往不是由一个聊天词语决定,而是由完整行为链决定。

最后查看双方关系和证据

师生、监护、收养、培训、照护、雇佣等特殊关系,会影响案件评价。证据可能包括聊天记录、转账和消费记录、通话及平台后台记录、出行信息、现场影像、医疗记录、证人证言以及电子设备中的原始数据。不要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片段,也不要擅自修改、删除或转发涉及未成年人的敏感材料。

如果未成年人可能正在遭受侵害,应如何处理

  • 先确保人身安全。正在被控制、威胁或有再次侵害风险时,应尽快离开危险环境,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10。
  • 及时告知可信任的成年人。可以向父母、监护人、学校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的人员或其他可靠亲属说明情况,不要责备、羞辱或逼迫孩子反复叙述细节。
  • 保留原始证据。保存设备、聊天原文、账号信息、转账记录和就医材料,不要为了“清理手机”而删除,也不要把相关图片和视频转发给无关人员。
  • 尽快接受医疗和心理支持。如有身体伤害、感染风险或心理危机,应及时就医,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由专业人员依法固定证据。
  • 需要法律帮助时咨询专业人士。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或法律援助渠道反映情况;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,应避免私下威胁、索赔、逼迫对方改口或与疑似行为人单独对质。

如果是成年人本人涉及此类行为

应立即停止与未成年人发生任何性接触、索要隐私影像或安排隐蔽见面,不要删除证据、教唆对方统一说法,也不要继续施压或诱导其撤回陈述。事实是否构成犯罪,需要由办案机关依据证据和法律认定;当事人可以尽快寻求正式法律咨询,并如实说明年龄、关系、行为和电子记录情况。

真正需要记住的是:“对方自愿”不是判断未成年人性行为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,更不是对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自动豁免。当“萝莉”只是网络标签时,应先确认对方是否成年;当对方是未成年人时,成年人应当主动承担更高的谨慎和保护义务。

校对:李建军(Y64NLLv1ly6fAOapUCsJCY3gZGahim)

责任编辑: 李建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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